
平罗县人民检察院
PING LUO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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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、规范化,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,确保全国“两会”顺利召开,3月3日上午,平罗县检察院、县司法局联合开展“两会”前社区矫正警示教育活动。

会上,县司法局副局长马春霞通报了社区矫正对象丁某某撤销缓刑、收监执行一案。丁某某因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七日,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。司法行政机关按规定启动收监程序,近日,丁某某已被人民法院裁定收监执行。

平罗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杨佳俊逐条解读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》中关于社区矫正对象接收、考核、奖惩、矫正、撤销缓刑、假释、收监执行等法律条文。同时通过以案释法,深化教育引导,警醒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要引以为戒,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日常管理规定,会上还对检察机关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。
会议以同步视频形式召开,全县17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在各司法所参加警示教育会。